承诺不减持是操纵股价,以违法犯罪论处!
- 2008-06-29 12:15:57 作者:林sir 等级:博士后 点击量:42 回复数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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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说三一重工大股东承诺两年内不减持,市场一片叫好声,证监会好像也支持,此类情况太荒唐,监管层怎么无动于衷?你卖不卖股票,是你的权利,但是你把你卖不卖股票的信息进行公告,则不是你的权利,你不仅没有这个权利,也没有这个义务。既然如此,这个承诺是违法的,因为你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在操纵股价。大股东可以不卖股票,但是你能保证大股东的七姑八姨不卖股票?谁又在其中牟利呢?
可以想像,那一天上市公司的股东大家都突然随意出来公告自己要大量买进(或者卖出)该公司的股票,股市还正常吗?
这正如你和爱人做爱一样,你做不做,什么时候做,什么地方做,是你自己的事情,你没有义务,更没有权利,向社会公告你做爱计划,。如果你告诉公众你什么时候、在什么地点做爱,欢迎观看,你绝对是违法的。
请证监会制止这种操纵市场的行为。
一位曾经在证监会工作的监管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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